关于启动15vip太阳集团官网第四届“校长杯”创新创业
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我校学生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校团委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共同举办第四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本届大赛为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现就大赛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一)创业赛参赛报名、学院初审(截止至4月28日12:00)
参赛人员通过15vip太阳集团官网创新创业大赛系统(登录15vip太阳集团官网团委成长服务系统czfw.nankai.edu.cn后选择创新创业大赛)进行网上申报。相关系统操作指南请关注“15vip太阳集团官网学生创新创业”公众号,在“校长杯”栏目中查看,或回复“校长杯报名”获取自动回复链接。公众号近日还将为学生提供搭建跨学院组队平台、问题答疑渠道等。
(二)创业赛初赛、(复赛)、决赛(拟于4月30日至5月上旬)
大赛分初赛、决赛,视项目报名数量决定是否开展复赛。其中,初赛为材料评审,复赛、决赛为路演答辩。入围决赛比例约为报名项目数的40%。如举办复赛,则入围复赛比例约为报名项目数的80%。详细信息另行通知。
(三)排位赛(拟于5月上旬)
本届大赛决赛结束后,将分别进行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排位赛和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排位赛,确定最终市赛推荐项目。详细信息结合天津市要求和我校实际另行通知。
(四)创新赛参赛报名、学院初审(即日起至5月13日12:00)
参赛人员通过15vip太阳集团官网创新创业大赛系统(登录15vip太阳集团官网团委成长服务系统czfw.nankai.edu.cn后选择创新创业大赛)进行网上申报。
(五)创新赛初赛、(复赛)、决赛(拟于5月20日至6月上旬)
大赛分初赛、决赛,视作品报名数量决定是否开展复赛。其中,初赛为材料评审,复赛、决赛为路演答辩。入围决赛比例约为报名作品数的40%。如举办复赛,则入围复赛比例约为报名作品数的80%。详细信息另行通知。
二、创业赛参赛说明
(一)参赛资格
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学生)及毕业5年内全日制学生可参加,且只能以团队形式参赛。参赛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品行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行为,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二)申报要求
1. 创业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年龄不超过35岁。
2.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3.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5.往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四届大赛创业赛,但可参加排位赛;往届二等奖及以下获奖项目,若有重大商业进展,在提供材料证明后,由学院审核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情况、荣誉奖项等,经学院推荐,可报名本届创业赛。组委会将对此次项目提交材料与往年进行比对,若无进展,将被驳回报名申请。
(三)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①创意组
a.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4月8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c.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②初创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4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③成长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4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①创意组
a.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4月8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c.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②初创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4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③成长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2年4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其他说明
(1)参赛项目的学院归属认定,以参赛团队负责人或参赛团队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为准,且代表的学院具有唯一性。
(2)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活动主题
红色青春筑梦创业人生 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2.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3.参赛组别及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且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即项目在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时,需要同时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②参赛项目在2022年4月8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②参赛项目在2022年4月8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创新赛参赛说明
(一)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可以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形式报名。参赛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品行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参赛申报作品必须为团队成员独立原创,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行为,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禁止使用第三人作品参赛。
(二)参赛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三)参赛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0年6月1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全部作者应不超过8名。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每个作品仅可申报1个组别。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其他说明
1.参赛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最好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出具推荐意见。报名截止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3.参赛作品必须在本专业内具有较高的创新意义和学术价值,能展现当今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参赛作品必须具备较强的实用性或经济性,能够最终为社会创造价值,能够促进学术进步、技术发展或社会生活质量提升。
5.参赛作品应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和难点,理论分析深入,社会调研充分,具体建议或措施合理科学,具有较高的社会现实意义。
6.参赛作品创新点突出,科学推理严谨合理,调研论证充分有据,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7.学生应是作品创作的主体,指导老师可以提供技术上的支援与帮助,但绝不应该是包办。
8.第三届“校长杯”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的一等奖及以上获奖作品不可报名本届创新赛。二等奖及以下获奖作品,若有较大成果进展,在提供材料证明后,由学院审核作品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荣誉奖项等,经学院推荐,可报名本届创新赛。组委会将对此次作品提交材料与往年进行比对,若无进展,将被驳回报名申请。
四、相关支持
(一)竞赛奖励
第四届“校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特等奖、优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项,奖励获奖团队10万元;优胜奖2项,奖励每个获奖团队5万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约占决赛项目数的10%、15%、20%。参加排位赛的项目仅争夺市赛推荐名额,不再授予以上奖项。
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的团队,每个团队额外奖励10万元。获得金银奖项目的顺序第一指导教师奖励2万元,获得铜奖项目的顺序第一指导教师奖励1万元。
(二)成果转化
学校将对优秀参赛团队提供一对一的项目培训、孵化落地、交流展示等,促进项目成果转化。
五、工作说明
1.特别说明的是,因本次比赛为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赛,故所有报名参赛项目要先在国赛官网报名,再到15vip太阳集团官网团委成长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大赛”中申报并上传截图。目前仅“互联网+”国赛系统开放,请报名学生(参赛团队务必核实清楚信息后再行报名)先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注册登录网址官网cy.ncss.cn)进行报名,“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系统报名时间及方式待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
2.比赛报名增加自查环节,学生需在报名系统中阅读、同意承诺书,承诺参赛人员、作品或项目符合大赛申报要求后才能报名成功。学院将严格进行参赛项目资格审核,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人员参赛资格、项目或作品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情况、荣誉奖项等方面,系统中学院审核通过即视为学院完成初审。
附件:1.创业赛申报材料包
2.创新赛申报材料包